法院宣判贵州2600岁古楠木王被盗割案件刑事责任

日前,贵州雷山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以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楠木为犯罪对象的案件,对陆某某、张某某等11名被告人以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追究刑事责任。据报道,这些人祸害了30余株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其中7株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死亡。最令人扼腕的是一株2600岁的“古楠木王”树体遭到“切块”,受了重伤。

2600岁古楠木王

从春秋时期就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一株老树,看过多少朝代更迭,经过多少风霜雨雪,却被利欲熏心之徒无情盗割。树干上触目惊心的伤口是无声的控诉,当地法院的判决则是大声警告:别以为草木无言,自有人间正义。

2022年2月1日,贵州省剑河县南哨镇南哨村群众发现位于“白岩屋脚”山场的古楠木树蔸处遭到“切块”,受伤严重。其中,被毁坏的古楠木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胸径为1.9米,胸围6米,树龄2600年,在当地被称为“古楠木王”。
据考证,“古楠木王”生根发芽之时,尚处在春秋时期。2600年来,古楠木王见证了历史的变迁,当地人认为其富有灵性,是“村寨的守护神”。其掉落的树枝树叶,常被人带到家中供养,不忍烧毁和丢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期间,陆某州、张某富等人为获取经济利益,相互邀约盗割楠木板料出售,在贵州省剑河县南哨镇、台江县南宫镇等地,以切割楠木树块的方式盗取楠木,出售给罗某正、杨某永等人,再以邮寄的方式跨省转运出售至福建、广西等地,形成了盗、运、销、购的犯罪链条。被告人利用夜晚作案,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30余株,非法交易楠木板200余块,蓄积达2.2893立方米,累计获利414700元。犯罪行为导致7株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死亡,有2600年树龄的“古楠木王”也惨遭毒手,蔸部木材被盗割,树体遭到严重毁坏,奄奄一息。
法院认为,陆某州等11名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毁坏、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楠木,应当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据此,法院根据其犯罪行为及其在犯罪中的作用等,依法判处11人有期徒刑4年至10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追缴犯罪所得。同时,由于11名被告人以及4名附带民事被告的行为导致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受伤、死亡,造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资源损失,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依法判决15人对毁害的生态进行替代性修复。判决还要求,15人根据鉴定意见和有关部门修复方案,对于受到伤害的“古楠木王”进行恢复救治。

楠树、楠木、雅楠、桢楠

盘点一下旧闻,会更加痛心地发现,各地都有古树、被保护植物遭到不法分子的侵害。去年,广西龙山村500年古树被毁、2017年陕西一村里逾千年树龄的古树被盗伐。至于其他珍稀野生植物被采摘、盗挖然后上网售卖者更是屡见不鲜,网络上经常有植物爱好者举报,但这个利益链总是难以断绝。在“古楠木王”被盗伐一案中,被告人以切割楠木树块的方式盗取楠木后,以邮寄方式跨省转运至福建、广西等地,形成盗、运、销、购的犯罪链条。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保护古树名木必须斩断利益链,让不法分子付出代价。

2600岁的“古楠木王”被当地村民当做村寨守护神,目前,当地已在受伤古树旁安装摄像头,安排护林员单独看护。每棵古树都应有自己的护身符,这个护身符上有两个大字: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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